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人【2002】40号
信息有效性:失效
生成日期:2002-11-26
发布日期:2008-04-14
索引号:110003/ZK-2002-000016
内容概述:远郊区县新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实施聘用合同制管理的有关问题
京教人〔2002〕40号
各区(县)教委: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3年北京地区市属高校高等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02]41号)精神,从2003年起,对远郊区县基础教育系统所属单位新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有关事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借鉴城近郊八区对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模式及做法,参照市教委《关于印发城近郊区中小学接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聘用合同制意见的通知》(京教人[2000]004号)精神办理。
各区县教委要加强对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聘用合同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分步实施,逐步建立新的用人机制,加大对教育人才的吸引力度。同时,将改革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问题和建议及时报给我们,以不断完善新接收大中专毕业生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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