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师资建设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函【2023】487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11-06

发布日期:2023-11-06

索引号:/ZK-2023-004320

内容概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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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3〕487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教基〔2017〕8号)以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与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幼儿园主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班主任、主班教师引领示范作用,市教委决定开展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和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评选工作,评选每三年开展一次,实行动态管理。现将2023年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评选范围: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

  (二)评选对象:2023年8月31日前在职在岗符合评选条件的班主任和幼儿园主班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为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成长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三)热爱班主任、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主班教师工作职责,注重班集体建设,带班育人和班级主题教育活动有特色;积极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尤其注重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坚持家访,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并得到学生、家长的欢迎和好评;所带班级有良好班风、学风,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曾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荣誉。幼儿园主班教师要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突出的班级管理能力;将五大领域教育内容有机融入幼儿一日生活之中,实施科学的保育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所带班级教育效果明显,坚持家园共育,深受家长好评。

  (四)关注每名学生健康成长。热爱学生,了解并熟悉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和潜能,善于分析和把握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心理的发展状况,科学、综合地看待学生的全面发展,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学生成长中的问题。注重倾听学生的心声,关注学生的困惑,满足学生的合理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为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发展机会。

  (五)具备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善于研究,综合素质强;能够结合实际,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特点和规律,创新德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认真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借鉴优秀班主任或幼儿园主班教师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注重开展德育和班主任工作、幼儿园教育研究,定期梳理、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

  (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具有较丰富的指导培养青年班主任成长的经历和经验,在培养青年班主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曾获区级及以上德育或班主任工作相关荣誉,在本市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发挥引领与示范作用。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申报人应积极参加区级及以上开展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曾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其他相关荣誉,在本区学前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七)累计从事班主任或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6年及以上,且当前为现任班主任或主班教师。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评选名额

  2023年,全市拟评选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500名左右、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200名左右。推荐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校、幼儿园考核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班主任和幼儿园主班教师,可自主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参评申请。学校或幼儿园在本单位组织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少于所在单位在职教职员工的三分之二(含),且同意推荐的比例不低于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二(含)。同时征求被推荐班主任所在班学生及家长意见,幼儿园要征求被推荐主班教师所在班级家长意见。

  (二)区教委遴选推荐。各区教委要成立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参评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并做出评议意见。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意见,拟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名单及其业绩在本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纸质材料由推荐人选所在学校、幼儿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确无不良反映后上报市教委。

  (三)专家评审与批准。市教委成立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评议组,负责对区教委和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议组提出评议意见,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评选委员会对评议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参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通过名单经市教委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区教委及市教委有关直属事业单位请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推荐名册及个人材料按照以下要求报送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

  1.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5份;

  2.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原件由区教委主管部门审核);

  3.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推荐人选民主测评结果表1份(附件3);

  4.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推荐人选名册1份(附件4,同时通过信息系统报送电子版);

  5.其他相应申报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委和学校、幼儿园要将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评选工作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及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评选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透明度,严格按照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二)各区教委和学校、幼儿园要将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评选工作与“紫禁杯优秀班主任”“幼儿园紫禁杯优秀教师”“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评选活动和中小学先进班集体创建紧密结合,引导班主任和幼儿园主班教师在专业发展过程中重视学生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注重经验总结和工作反思。

  (三)各区教委要充分发挥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支持教师的进一步发展和成长。市教委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市级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的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

  (四)各区教委要加强对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管理与考核,鼓励班主任、主班教师长期担任班主任或主班教师工作,获评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称号期间,如不再担任班主任、主班教师工作或出现违纪违法、严重师德问题的将自动失去市级骨干称号。

  (五)评选范围内的他办校(园)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推荐。

  市教委联系人及电话:陈静(人事处) 66074788

  汤澄(学前教育处) 51994791

  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82089757

  电子信箱:rsglfw@bjedu.cn

  地址: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


2023年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申报表
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推荐人选民主测评结果表
北京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幼儿园骨干主班教师推荐人选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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