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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教育信息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信【2022】6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5-31

发布日期:2022-05-31

索引号:/ZK-2022-004790

内容概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广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广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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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信〔2022〕6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各职业院校:

  2022年3月28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一期正式上线开通,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资源和公共服务。4月1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地方和学校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作为首批全国整省试点,要积极推进优质数字资源的深度应用与有效供给,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动应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着眼应用为王,服务至上。优先服务师生和社会急需,在抗击疫情、课堂教学、教师培训、辅导答疑、课后服务等工作中,广泛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和市级平台提供的优质资源,将国家、市级平台资源常态化应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基本要求。要运用平台服务“停课不停学”,助力深化“双减”、赋能教学、改善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智慧校园、智慧教室、虚拟仿真实验室、虚拟教研室、智慧图书馆建设,打造在线智慧学习空间,拓展智慧化应用场景。引导高校师生认识、使用、熟悉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提高大学生注册使用平台的比例,促进更多大学生在平台上获取就业服务。运用高校优势,全力邀请用人单位使用平台,为平台提供丰富的就业岗位。

  二、优化平台建设

  坚持智慧教育平台的非营利性,在梳理系统台账基础上,优化各区各校智慧教育平台功能,与市级智慧教育平台、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实现上下四级贯通。有效衔接各级平台相应版块,探索形成各级平台之间的资源协同机制,实现资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推进建设和运维,持续关注和优化师生、社会的使用体验,不断提升师生、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要厉行节约节俭,坚持简约高效,避免大拆大建。要坚持效果导向,利用有效考评方式持续对平台进行改进,对资源进行优化。探索将学校日常管理等数据接入平台,打造学校管理、教育分析评估的综合平台。

  三、增加资源供给

  各区、各校要积极建设优质在线课程、实验资源、虚拟仿真课程等资源,并主动向市级、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汇聚共享,促进高质量教育资源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输送,缩小“数字鸿沟”。要努力拓展优质智慧教育资源存量,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四名”(名师、名家、名校、名课)在线资源建设。结合地方风土人情、历史人文、传统技艺等特色,推进体育、美育、劳育的优质特色资源供给。大力开发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文化艺术鉴赏等素养课程,满足师生的需要。

  四、深化改革探索

  依托国家、市、区、校智慧教育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探索深化“双减”、服务“停课不停学”、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新路径、新模式;通过运用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及虚拟仿真教育资源,将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探索高等教育学分课程认定机制改革与实践,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数字化转型,依托高校师生教与学大数据为师生画像,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支撑教学评价方式和评价体系改革;充分运用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数据分析结果,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和模式。

  五、加强配套支持

  创新智慧教育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运维模式,不断夯实教育数字化的保障条件和物质基础。做好内容审查、产权评估,确保持续运行,提供给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资源内容安全可靠、产权清晰无争议,排除风险隐患。建立数据分级分类防护机制,降低数据安全风险。坚持网络安全底线思维,确保区级和校级平台安全运行。

  各区、各校要在应用中不断完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报市教委,市教委将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工作中具体事项请与相关处室联系:

  教育信息化处联系人:张宪国,电话:51994958;

  基础教育一处联系人:冯雪,电话:51994996;

  基础教育二处联系人:周航,电话:51994915;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高飞,电话:51994942;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张富宇,电话:51994842;

  高校学生处联系人:吴缨,电话:5199492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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