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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综合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函【2022】176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2-05-17

发布日期:2022-05-17

索引号:/ZK-2022-004304

内容概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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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函〔2022〕176号

各教育社会组织:

  现将《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京民社发〔2022〕11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一、提高站位、抓好落实

  各教育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以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紧迫感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各教育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专题研究,形成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监管、强化治理

  各教育社会组织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市教委配合市民政局对开展专项整治不力的社会团体进行集中通报、曝光,对发挥好作用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

  各教育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各分支(代表)机构规范运行、有序发展。

  三、加强沟通、及时报送

  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沟通。

  请各教育社会组织于6月15日前,将自查工作报告、《市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市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yxz@jw.beijing.gov.cn,纸质版寄送至市教委人事处623房间(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市教委完成审核后将加盖市教委公章的表格返回给各教育社会组织,由各教育社会组织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中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联系人:杨馨珠;联系电话:66074767)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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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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