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研管理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函【2022】117号
信息有效性:失效
生成日期:2022-04-13
发布日期:2022-04-13
索引号:/ZK-2022-002876
内容概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2〕117号
各市属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市属高校提交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市教委统一提名。请各高校对提名的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二、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条件要求。
三、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专用项目和通用项目)均按照《通知》的程序要求提名,请注意各提交环节的时间节点要求。为衔接网上系统提名和材料报送工作,请各高校于2022年5月24日前完成各类项目的材料填写、审核和公示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高校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提名材料包括:
1.纸质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
2.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3.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
4.纸质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如有回避要求,选填;
5.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1套。
纸质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专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报送。请于2022年5月27日前将材料送至市教委科研处(前门西大街109号市教委620室)。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联系人:翟 昊;联系电话:51994785)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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