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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17-09-22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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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政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一、出台背景

      按照高精尖计划部署,结合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以及北京地区发展需求,搭建有利于青年人才成长发展的科技创新平台,市教委联合市财政印发本办法。

      二、卓青计划内容、支持周期及经费额度

      “卓青计划”包括“卓青计划--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项目”(以下简称“卓青项目”)和“卓青计划—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

      卓青项目支持周期为五年,市财政专项给予资助。人文社会科学类每年不超过300万、自然科学类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创新平台管理按照《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京教研[2017]14号)执行。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组织

      卓青项目面向北京地区本科层次以上高校开展。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

      项目采用专家推荐制,每位专家至多推荐3名候选人,每位候选人由3名或以上同领域专家推荐。项目由依托高校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四、项目的管理、监督和评估

      卓青项目实行“过程管理,动态监测”,通过年度自评、中期考评、末期验收相结合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中期考评和末期验收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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