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年》出台的背景什么?
答: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和要求,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联合出台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将本计划的要求落到实处。
为落实《计划》要求,北京市结合自身实际,市教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北京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0年)>的通知》(京教人〔2019〕5号)。
2.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年》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
教育部等五部委《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
《北京市委 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8〕25号)
3.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年》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及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提升教师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教师教育改革为动力,着力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到2022年,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体系。建立市、区、校三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师范生培养院校为主体、教师专业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为基地的教师教育协作机制,形成北京特色的教师教育工作新模式。
4. 《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年》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
一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养成教育。主要包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创新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落实加强师德教育的文件和师德修养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的学习实践活动,创新师德教育和宣传方式,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弘扬高尚师德。
二是提升教师培养层次。主要包括多种方式扩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加大本科层次教师培养力度。积极争取增加一批教育硕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推动高级中学研究生层次教师、卓越教师培养。支持相关院校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三是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主要包括全面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进一步提高教育硕士奖助力度,吸引优质生源。师范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加大入校后二次选拔力度。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类专业。支持师范院校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专业化的优秀教师。切实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增强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畅通优秀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
四是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主要包括完善教师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培养的学科专业体系。落实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优化课程结构,深化师范专业的课程改革。健全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强化师范生教育实践工作规范,严格过程管理。鼓励高校针对有从教意愿的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开设教师教育课程,支持学生参加必要的教育实践。建设公益性教师教育在线学习中心,提供教师教育核心课程资源,供愿意从教的在校学生及社会人员修习。
五是全面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主要包括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健全完善培训制度,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加大对新任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中小学卓越教师的培养。推进首都名师、名校长(园长)工程。持续开展幼儿园教师的全员培训。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
六是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素质。主要包括优化和健全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通过跟岗研修、送教下乡、网络研修、校本研修、学历提升等多种培训方式,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通过公费定向培养、到岗退费、实施乡村教师特岗计划等多种方式,为乡村学校培养和补充教师。
七是创新教师教育方式。主要包括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教学方式变革。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计划,探索建立中、小、幼、职教师研修网络课程体系。落实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师范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提高师范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在职教师培训信息化管理。深化实施中小学教师开放型教学实践活动计划、协同创新学校计划、跟岗脱产培训计划。
八是建设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主要包括探索建设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带动区域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落实教育部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意见,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探索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培养新模式。推动实践导向的教师教育课程内容改革和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变革。
九是建设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主要包括建立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非师范院校参与的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体系。支持相关院校建设好相关学科教育专业(师范)和贯通培养基地。推动一批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加强承担市级教师培训任务的院校与市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重点推进区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支持建设市级教师专业发展研修与实践基地、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研修基地等。
十是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加大对培养师范生的院校、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对教师教育师资国内外访学支持力度,引导支持高校加大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博士生培养力度。推进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共享师资,高校与中小学、高校与企业采取双向挂职、兼职等方式,建立教师教育师资共同体。实施骨干培训者队伍建设工程。
十一是构建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建设北京市教师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教师培养培训质量监测机制,发布《北京市教师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进一步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高校师范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落实教育专业学位认证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评估制度。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