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师〔2018〕13号)、《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的通知》(京教人〔2019〕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市教委制订了本实施意见。
2.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是什么?
答:
一是坚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办学方向,坚持服务需求,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体系,二是创新师范生培养模式,深化师范生教育课程改革,强化师范生教育实践,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
到2035年,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培养造就更多骨干教师、卓越教师、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
3.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
一是全面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养成教育。主要包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提升师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实施导师制、书院制等形式,建立师生学习、生活和成长共同体,充分发挥导师在学生品德提升、学业进步和人生规划方面的作用。通过开展实习支教、邀请名师名校长与师范生对话交流等形式,切实增强师范生的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
二是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体系。主要包括重点建设好市属师范院校,发挥师范院校在师范生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扩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增加师范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支持相关院校增设相关学科教育专业(师范),委托相关院校培养师范生。扩大大专及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引导鼓励高校扩大教育硕士和教育博士招生规模。支持一批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
三是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主要包括分类推进卓越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养改革。
四是深化师范生教育课程改革。主要是以《教师专业标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为基础,落实《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修订)》,调整师范专业的培养方案,深化师范专业的课程改革。
五是着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主要包括相关院校要统筹规划教育实践课程,构建实践教学体系。全面落实 “双导师制”,为师范生提供实践指导。推进师范专业教学实验室、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教室和师范生自主研训与考核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与考核。建立健全多主体参与评价制度,全面提升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和水平。遴选建设一批优质教育实践和企业实践基地。
六是深化信息技术助推教育教学改革。主要包括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教师教育课程融合。建设开发一批教师教育课程资源,推广新型教学模式,提高师范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教学能力。支持名师名课等优质资源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课程教学实施情况进行监测,有效诊断评价师范生学习状况和教学质量。
七是完善全方位协同培养机制。主要是支持建设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推进培养规模结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等全流程协同育人。
八是深化教师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主要包括鼓励高校加强与境外高水平院校的交流与合作,构建师范生国际化培养平台,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积极推进双方联合培养、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九是建强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主要包括将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纳入高层次人才支持范围。加大教师教育师资国内访学支持力度,提高教师教育师资的专业化水平。通过共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企业导师人才库等,建设一支参与教师培养的兼职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立高校与中小学等双向交流长效机制,推动开展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师资互聘。
十是构建追求卓越的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推动高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多元社会评价机制,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用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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