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外国留学生“一带一路”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主要依据和必要性
(一)主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10号)及教育部《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更好地推动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京教外[2007]11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北京市外国留学生“一带一路”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二)必要性
通过设立专项奖学金,可以吸引更多优秀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京学习,培养“一带一路”建设急需的本土化人才和更多知华友华人士,建设好“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促进互联互通和民心相通,提升北京教育对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的贡献力。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在相关法律框架下,《通知》主要明确了奖学金项目的实施范围、资助标准、申请材料、实施程序、项目管理与验收等内容。具体包括总则、项目内容、实施与管理、验收与监督和附则等内容。
《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五条,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到第三条),阐述了制定《通知》的法律依据、“一带一路”奖学金的定义以及设立的目的。
第二章 项目内容(第四条到第十三条),明确了奖学金的适用范围、支持对象、实施方式、资助期限、资助标准、资助原则、项目评审原则、项目申请材料及项目实施程序等方面内容。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第十四条到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奖学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和高校的职责分工及项目经费管理方法等,并将项目纳入绩效管理。
第四章 验收与监督(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三条),明确了高校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验收与监督的责任分工。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到第二十五条),说明了《办法》的解释权归属及实施时间。
三、《通知》颁布的意义
一是《通知》的颁布有利于更好地优化北京的来华留学教育环境,进一步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使更多沿线国家学生受益,从而吸引更多外国留学生来京学习。
二是《通知》有利于吸引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来京学习、交流;积极发挥北京市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学科专业优势,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北京市培养更多急需人才;推动北京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与合作,增进双方的相互理解和认知,促进互联互通和民心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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