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语言文字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语【2023】5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23-02-14
发布日期:2023-02-14
索引号:/ZK-2023-000207
内容概述: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文件的通知
京教语〔2023〕5号
各区教委、语委,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申报工作。符合申报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于3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北京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市语委办),北京市教委、语委将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推荐单位。被推荐单位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申报。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委语言文字工作处(市语委办),邮编:100031。
联系人:黄子珂 51994715 邓 鸿 51994960
传真:66074286
邮箱:jw_yywz@jw.beijing.gov.cn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3〕1号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语〔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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