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研【2003】11号
信息有效性:失效
生成日期:2003-12-15
发布日期:2008-04-14
索引号:110003/ZK-2008-000047
内容概述:发布北京高校北京市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京教研〔2003〕11号
有关市属市管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学科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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