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基【2007】38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07-10-08
发布日期:2008-04-11
索引号:110003/ZK-2007-000264
内容概述:关于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意见
京教基〔2007〕38号
各区县教委、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京发[2007]1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小学教育工作,提高小学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委决定自2007年秋季开始,用5年左右时间实施“北京市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1.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少年儿童接受系统文化教育的奠基阶段,在人生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提高小学教育整体水平,是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政府法律责任,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小学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现实需要。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一所小学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小学教育工作,保证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2.多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小学教育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布局调整,严格内部管理,使本市小学教育整体办学水平明显提高。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本市小学教育还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在:小学教育在全市基础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小学数量大、层次多,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完全小学、城镇办学困难学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师资水平等方面亟待提高;小学教育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之间的矛盾仍旧突出,由此引发的教育选择和教育公平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3.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围绕加快推进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两大主题,坚持市级统筹,区县政府为主;注重内涵发展,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并重;面向每一所小学,整体提升办学水平;重点加强农村小学和城市办学困难学校建设。通过加快布局调整、实施办学条件达标、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与教学改革、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创新资源整合模式、加强学校特色建设等途径,全面提升全市小学办学品质,促进每一个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4.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是:到2012年,全市各区县小学教育布局基本合理,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市小学2010年底前在专用教室建设、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等项目上按标准达到基本均衡)。农村完全小学和城镇地区相对薄弱小学教育质量显著改善;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干部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骨干教师分布合理;小学生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特别是身体、心理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二、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
5.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小学教育的布局规划。各区县要按照“适度超前、规模适宜、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适应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制定新一轮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调整区域内小学教育布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布局调整过程中,要继续加强县镇学校建设,注重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
6.全面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作为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硬件达标指标。新建学校要按照新的标准规划和建设,现有学校到2010年要在专用教室建设、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主要项目上达到新颁标准。各区县要逐校提出达标时限和要求,优先重点支持城区办学条件困难学校和农村完全小学的达标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关注学生在安全、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7.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健全和落实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保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区县一律不得将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名义的实验班。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对现有超大规模学校,各区县要采取措施,控制硬件再建设水平,逐步过渡到适宜规模办学。
8.坚持内涵发展,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端正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继续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面向全体学生,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控制度,用2年至3年时间建立和完善小学教育质量监控和教学指导体系;加强学校课外教育、体育、美育、卫生等工作,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增加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和课外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创造和谐、宽松的环境。
9.加强小学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小学管理水平。加大小学校长和中层干部培养、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小学校长高研班”、“名校长工作室”等途径提高管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市、区县要采取措施,重点加强农村完小和城市办学困难学校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在5年内都能接受一轮系统培训。
10.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各区县要采取措施,确保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相对薄弱学校的结构性缺编需求,促进教师的合理配置。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引导教师做到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勇于奉献。依托“绿色耕耘”、“春风化雨”、“金色种子”行动计划,实施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在3年内对市区骨干教师培训一轮。全市每4年举行一次小学教师基本技能竞赛展示活动。区县也要制定规划,设立专项经费,确保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落实。
11.在完善岗位聘任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干部教师交流制度。继续落实和完善城乡百对学校“手拉手活动”、城镇优秀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等措施。特别要加强城镇校长、骨干教师到农村和一般学校交流,将优质学校的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带到一般学校、农村学校。
12.加强小学教育教学规律研究,正确引导小学教育发展方向。充分发挥首都高校和科研单位优势,把握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探索小学教育规律,加强对小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各区县要从政策导向、经费投入、专家聘请等方面为小学开展科研和培训提供保障。加强小学教研员队伍建设,以提高小学教育质量为重点,每学期组织市、区县教研部门进行课堂教学视导,发现和分析、诊断问题,加强对小学教学常态下的科学引导,促进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13.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创造和谐有序的教育环境。加强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强化对学生成长过程的科学、真实记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增强其在小学升入初中过程中的科学作用。加强小学、初中衔接研究,创造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宽松和谐教育环境,正确引导小学教育发展方向。
14.创新资源整合模式,促进学校特色发展。进一步整合区域教育资源,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促进区域内设施设备资源、课程资源、人才资源共享,努力促进每一所小学提升办学品质。加大对文化环境、文化资源、实践条件等项目的投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校本研究,鼓励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定位,大胆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办学模式、管理方式和教学形式。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15.加强对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统筹和领导。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坚持市级统筹,区县政府为主的原则。市级负责全市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统筹、指导和整体推进工作,督导检查区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加强全市小学规范化建设情况交流,推广成功经验。市级将成立北京市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建立两委领导联系若干重点建设小学制度,具体指导小学规范化建设工作。
16.各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小学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区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各区县教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域小学发展的五年规划,规划要有总体情况、布局调整及发展目标、具体措施、重点任务、保障条件等。在此基础上,要指导每一所小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促进每一所小学的发展。
17.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市、区县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小学教育的投入。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补助区县办学困难学校建设工作和奖励小学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的区县。各区县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每年确定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用于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特别是要集中力量加快城镇地区办学困难小学和农村地区完小的建设,尽快缩小辖区内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市级财政经费每年重点支持100所小学的办学条件达标工作。
18.建立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专项督导评估机制。市、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作为今后几年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按计划对区域内小学达标情况进行逐校验收,并定期评估。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按照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有关要求和本市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力量对区县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对落实建设规划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区县给予表彰。
19.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建立小学规范化建设追踪宣传机制,推广成功办学经验。每年召开小学规范化建设工作研讨会,总结典型经验,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促进我市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全面落实素质教育。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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