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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基【2007】17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07-06-27

发布日期:2008-04-11

索引号:110003/ZK-2007-000259

内容概述:印发《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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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2007〕17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加强中小学学生卡管理和使用,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教委2007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教委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操作规程》做好学生卡管理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宣传。

  学生卡的相关咨询和服务,可通过学生卡门户网站http:// card.bjedu.cn,服务邮件card@ card.bjedu.cn获得。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基教处42-京教基2007年1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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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教处42-京教基2007年1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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