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基【2007】17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07-06-27
发布日期:2008-04-11
索引号:110003/ZK-2007-000259
内容概述:印发《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
京教基〔2007〕17号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加强中小学学生卡管理和使用,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教委2007年第7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各区县教委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管理操作规程》做好学生卡管理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宣传。
学生卡的相关咨询和服务,可通过学生卡门户网站http:// card.bjedu.cn,服务邮件card@ card.bjedu.cn获得。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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