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德【2007】4号
信息有效性:有效
生成日期:2007-07-09
发布日期:2008-03-17
索引号:110003/ZK-2007-000085
内容概述: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任务、内容和规范要求
京教德〔2007〕4号
各区县教委:
《北京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规程》已经市教委2007年第6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