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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行政规范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文   号:京教人【2008】9号

信息有效性:失效

生成日期:2008-05-07

发布日期:2008-06-05

索引号:110003/ZK-2008-000279

内容概述:根据《关于组织北京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开展支教活动的意见》(京教工[2007]6号)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失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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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人〔2008〕9号

各区县教委、人事局,燕山教委:

  为了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人员的学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北京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开展支教活动的意见》(京教工[2007]6号)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 京 市 人 事 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人事处21_京教人2008-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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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21_京教人2008-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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