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及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健全完善依法治教制度体系,着力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中心组必学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常态化,通过“双百”进校园等方式持续深化全系统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组织开展机关大讲堂,邀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围绕教育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专题报告。
(二)充分发挥法治领导机构议事协调作用。结合干部调整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教育系统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对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两委工作要点通盘考虑全面推进。压实各区、各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各单位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司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共同推进“双减”、平安校园、法治副校长、普法等相关工作,并设立教育法治研究项目,研究解决教育领域涉法问题。
(三)主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考核评价。将依法治校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纳入平安校园考核评价和市属高校绩效考核中,同时将依法治校的考核内容纳入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同步开展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主动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市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和市级行政机关绩效管理考评事项评分标准进行自查,查缺补漏、固强补弱,及时进行工作整改和推进。
(四)着力推动教育领域修法工作。把修订民促法实施办法纳入市教委“最重要的一件事”,紧盯节点倒排工期,围绕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校外培训依法监管、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等问题,深入朝阳、海淀、顺义等实地考察调研。系统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邀请市文旅、科技、体育部门和区教委相关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不断深化和统一对修法重点问题的认识,进一步完善立项论证报告。在前期立项论证调研基础上,修改完善立项论证申请报告,11月市人大通过修法立项。
(五)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持续加强对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性别平等评估。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明确责任,将合法性审核等流程嵌入OA办文系统。完成委内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30余项、规范性文件备案10项、法规文件意见征询反馈15项、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合法性审查125件,保证系统内外法规文件协同推进依法治教。推进文审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面清理市政府和市教委政策性文件3193件,完成市教委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总结,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周年宣传活动。
(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教育系统营商环境工作,研提优化营商环境6.0版任务举措意见,梳理任务事项,建立月报工作机制和任务推进调度机制,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完成“十四五”期间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自评报告。进一步规范市教委权力清单,启动行政许可规范编制工作。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梳理教育系统行政检查项,报送证照分离改革督察整改情况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措施,报送市教委非现场监管情况,反馈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和使用移动终端执法,提高执法检查规范性,达到考核标准。依法办理师生申诉、复议、诉讼等各类教育行政案件55件,调解多起教师申诉,着力维护师生权益和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完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2名公职律师证书申请工作。
(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为抓手,全面开展大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以能力提升为重点,先后组织高校和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创建能力提升班。组织开展示范校评选活动,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组织30余名专家采取材料评审、满意度调查、入校考察等方式,评选出42所市级示范校推荐名单和11所全国示范校推荐名单。创新推进学生伤害事故调解中心与法院建立一站式调处绿色通道,一站式解决机制实现了法律法规与解决方法的衔接,解决了实践中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进学生校园纠纷高质快速解决,目前已调解相关纠纷40余件,维护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深入开展。
(八)深入落实普法任务。持续组织引导师生参加2023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和第十届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在全国第八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北京市法治文艺大赛等活动中,市教委机关分获优秀组织奖。以《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牵头组织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组建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宣教联盟,发出了“与法同行,共护未来”的倡议。联盟首批单位包括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近50家单位参与,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各单位间协同创新,共同布局形成工作矩阵。圆满完成市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对全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中期工作评议检查。研制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方案。完成教育部法制办组织的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的调研。启动完成“八五”普法中期第三方评价。落实学习型机关建设要求,组织会前学法4次,北京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2次,案件庭审旁听1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合力还需加强。需进一步强化全委人员法治意识,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整合各区教委法治资源,做到既统一标准,又自主创新发展。进一步统筹相关委办局和高校、科研机构及社会组织力量,合力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还需完善。行政处罚权划转到市市场监管局后,虽建立了相关机制,总体衔接顺畅,但还需进一步完善业务处室与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对接具体案件的机制,优化执法衔接流程。此外,在查处隐形变异校外培训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街乡“吹哨报到”作用。
三是法治工作队伍能力还需提升。部分区、校法治工作队伍还不够健全,且人员调整流动性大,法治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注重法治建设,能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教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重要任务亲自过问督办,及时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带头学法,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让法治学习成为重要学习内容。
坚持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制度和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跟形势合理安排学法内容。本年度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信息公开、体育法、统计法、中小学安全规范等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会前学法4次。组织机关大讲堂,安排两委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纳入教育系统考核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作为高校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推进更多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公共选修课。
二是带头守法,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系统改革发展。
将遵法、守法作为工作中的行动自觉,坚持按制度规定办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出庭应诉3次。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遵守议事规则,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合法性审核后再上办公会集体研究,反复强调教育立法、公共政策、重大执法活动等必须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按法定程序进行,注重各项决策实体合法和程序正义。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大中小学校高质量发展中,确保各项工作均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是带头用法,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不断提升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照“三定”方案和法律法规,系统梳理内部机构职权,建立完善高校政事权限清单。将依法治校内容,纳入《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检查手册》和《北京市属高校绩效考核办法》,同步检查同步推进。担任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推进教育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并带队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检查。高度关注教育立法,专门听取民促法实施办法修订市人大立项、学前教育条例修订调研和北京市实施职教法、教师法情况,对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情况、疑难行政案件、移动端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法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做出批示、提出要求。担任《法治与校园》内刊顾问,指导推进师生法治教育。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两委工作要点,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以规范完善制度、行为为重点,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主向,进一步健全依法治教领导体制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是突出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加大对各区各学校法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结合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健全建强学校法治机构。选聘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队伍专业能力。
三是突出依法履职,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动态更新权力清单,全面推进行政检查项标准化工作,公示“双随机”抽检工作计划,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规范信访申诉行为,持续做好教育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涉及事项,按时按标准完成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强化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提高行政处罚权划转后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的效率和效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检查工作落实,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和督促。
四是突出示范创建,着力推进依法治校高质量实施。
表彰第一批全国和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启动第二批示范校创建评选活动,组织开展依法治校学校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继续结合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基本标准入校检查,开展高校依法治校工作达标抽查。适应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要求,指导各区教委完成中小学校章程修订。
五是突出更有效度,大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运用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反馈意见,持续深入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发挥好法治优秀作品征集、“法治与校园”网刊、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品牌普法教育功效,促进法治教育与德育相融合,着力提升针对性实效性。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和教师专题法治培训要求,持续开展法治培训。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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