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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人〔2019〕5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9-03-11

发布日期:2019-03-11

关于印发《北京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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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教人〔2019〕5号

  各区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编办,各相关高校、职业院校,各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北京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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