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体艺〔2017〕20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7-06-11
发布日期:2017-06-11
京教体艺〔2017〕20号
各区教委、文化委(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艺术团体:
现将《北京市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委宣传部 市教委 市文化局 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2日
附件:北京市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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