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职成〔2020〕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0-04-26
发布日期:2020-04-30
京教职成〔2020〕3号
各区教委,各有关委办局,各总公司,各职业院校:
为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改革的新变化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特制定了《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经市教委2020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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