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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策〔2020〕4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0-05-21

发布日期:2020-06-10

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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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策〔2020〕4号

各区教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卫健委,相关保险公司:

  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经验,请及时报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20年5月21日


附件: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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