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信〔2022〕7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2-07-14
发布日期:2022-07-21
京教信〔2022〕7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北京市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构建首都数字化教育资源体系,保障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安全,市教委制定了《北京市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审议
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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