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学〔2023〕2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3-01-17

发布日期:2023-01-1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分享:

京教学〔2023〕2号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已经北京市教委2023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 相关解读:
  •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政策解读
  • 扫描分享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