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基二〔2023〕21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3-11-27
发布日期:2023-11-27
京教基二〔2023〕21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教材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教材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4号)等文件要求,市教委修订了《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京教办〔2021〕16号),已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3年第3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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