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人〔2026〕11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6-09-02
发布日期:2026-09-07
京教人〔2026〕11号
各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北京市深入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教工〔2026〕36号)精神,经北京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评审委员会评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审定,批准62名同志为北京市第四批中小学特级校长,职级待遇从2026年9月起计算。
中小学校长是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是学校发展的领路人、办学治校的第一责任人。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是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支撑。希望第四批中小学特级校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扎实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立足首都教育改革发展实际,主动对接教育强国首善之区建设要求,强化师德表率,发挥示范领航作用,奋力开创首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要以第四批中小学特级校长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厚植教育情怀,锤炼过硬本领,立足岗位躬耕教育实践,为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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