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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6〕144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6-04-28

发布日期:2026-05-11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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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6〕144号

各区教委: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考院函〔2026〕30号)(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北京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教委按照北京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组考科目安排(附件2)和工作时间安排(附件3)做好本区组考工作。本次面试安排在5月16—17日举行。各区应结合本区实际,统筹资源,合理配置,进一步细化组考工作方案,为平稳、顺利、高效组织面试提供切实保障。

二、各区教委应根据承担的组考任务为各考点配备足够数量的考官、考务、信息技术、安保、校医等工作人员,并在劳务、用餐、设施设备等经费上给予保障和支持。各考点需按考务工作要求配备局域网服务器2台、相应数量的笔记本电脑及打印机(其中彩色打印机至少1台),面试室和备课室要备齐相应物品,保证考生面试准备和试讲(或展示)的需要。

三、考官上岗前须参加市级和区级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

四、各区教委要加强对面试考点特别是新增考点CTO(首席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和实操考核演练,确保考点CTO熟练掌握测评系统的各项功能,实操考核不合格的CTO不得参加面试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按照考务工作要求严格查验考生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加强对考生手机存放管理,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考生利用高科技作弊、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各区各考点要建立面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期间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2〕110号)规定,细化应对方案,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有效处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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