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5〕611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5-11-05
发布日期:2025-11-10
京教函〔2025〕611号
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化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加强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增强实验教学育人能力,提升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北京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学生受益面广、影响面宽,充分体现学校发展定位和专业建设特色,实验教学理念先进,创新人才培养成效显著,充分体现引领示范作用的实验教学中心或教学实验室。
二、建设条件
(一)具有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注重实验教学改革,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实验教学与人工智能教育深度融合;
(二)面向多学科专业开展实验教学,实验任务饱满,实验课程和实验项目开设充足,创新人才培养成效显著;要立足科学前沿,深化产教融合,积极对接未来技术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发挥其育人作用导向;
(三)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教学指导教师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实验技术,勇于创新,积极投身产学研深度协同育人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数量充足,品质精良,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组合优化;实验室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规范;实验室环境、安全、环保符合国家规范,未出现过实验室安全事故;鼓励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水平。
三、报送方式
根据上述条件,每校经公示后,向市教委推荐1个“北京高校优秀教学实验室”,推荐表详见附件1。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北京高校优秀教学实验室”进行评审,经审定后正式公布结果。
四、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组织填报《北京高校优秀教学实验室申报书》(详见附件2),于2025年12月4日前将材料(推荐表、申报书)Word版本和盖章后的pdf版本发送至邮箱bjsjwsjjx@163.com。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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