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5〕177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5-04-08
发布日期:2025-04-10
京教函〔2025〕177号
各市属高校,各教师发展基地:
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计划》(京教工〔2021〕7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2025年,市教委决定继续选派北京市属高校教师赴北京大学等7所“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以下简称“教师发展基地”)开展研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学校和时间安排
(一)研修学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所教师发展基地。
(二)研修人员于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在各教师发展基地进行一学年的研修学习。
(三)研修学习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第一学期)为脱产学习阶段,主要为集中学习、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在导师指导下确立教学科研专题等。第二阶段(第二学期)为半脱产学习阶段,主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教学科研和教学实践。
二、研修人员的选派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进取,对教育教学工作满怀热情,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育教学思想端正,教学业绩突出;有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的强烈愿望;
(三)身心健康,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专任教师。其中,申报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基地校研修需选派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教师。
近五年内已经完成国(境)内外访学、已经获批进行国(内)外访学、学历进修且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在本次选派范围。
三、研修方式和任务
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导师带教、学员助教等方式,丰富研修教师教学科研实践,提升教学能力和教育科学研究能力。研修人员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一)完成集中培训的所有课程、选听所在教师发展基地专业的公共必修课或专业基础课,原则上须完整旁听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教师所授的1门课程。
(二)参与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教师所授课程的助教工作。
(三)与指导教师协商确定研修课题,并结合研修课题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完成培训基地项目结业论文。
(四)在派出学校举办的研修成果汇报会上进行汇报。
四、选派办法
(一)各市属高校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遴选、公示,按照高校专任教师数量分配选派名额(附件1)并排序。
(二)各市属高校要根据本校师资队伍培养规划、学科布局和发展需要,优先从北京市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或者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中遴选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参加。推荐时要根据7个教师发展基地的学科专业和师资情况确定推荐教师的专业研究方向,并统筹考虑各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的合理配置。
(三)各市属高校推荐的研修人员无需与教师发展基地的意向导师取得联系。以下提供教师发展基地的学校专业设置和导师信息,原则上不挑选“双肩挑”校级领导。
其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可直接根据该校2025年导师目录进行选择,网址如下:
1.2025—2026学年北京大学访问学者课题目录:https://jxfx.oce.pku.edu.cn/index/topicList.html?v=20200418
2.清华大学继续教育报名和查询系统:http://thtm.tsinghua.edu.cn/cms/jxfx/index.htm
3.中国人民大学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院联系方式(学员可登录学校官网或咨询学院选择指导教师):
http://fangxue.ruc.edu.cn/web/contactus-xy.php
https://www.ruc.edu.cn/cn/departments/marxism.html
https://yz.bnu.edu.cn/content/zyml/2025/bsyx.html
5.北京外国语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graduate.bfsu.edu.cn/info/1047/3166.htm
https://gsdb.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
7.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学科研机构设置:https://www.buaa.edu.cn/jgsz/jxkyjg.htm
(四)教师发展基地的项目管理部门受市教委委托,组织开展研修活动,为学员匹配优秀的研修指导教师,须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在一线教学,有丰富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
(五)市教委人事处、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将视报名情况与各教师发展基地会商遴选,采用双向选择招生录取,均衡并最终决定各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构成和配置。
五、政策与保障
(一)本项目由市教委统一领导,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为项目组织管理部门,各教师发展基地为项目实施的培养单位。市教委给予专项经费支持,研修经费由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管理使用。
(二)研修期间,研修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派出学校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研修人员派出学校要完善落实有关配套政策,确保研修人员顺利完成研修任务。
(三)研修期间表现优秀的学员,在申报市教委的各类人才选拔项目、教学科研项目及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优先推荐。
六、管理与考核
(一)根据《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派出学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人员须遵照执行,研修人员应遵守教师发展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按照计划完成研修任务。
(二)派出学校要协调安排好本校研修人员研修期间的教学和工作任务,保证研修人员第一阶段(半年)脱产学习时间。研修人员研修期间的出勤情况将作为今后分配选派研修名额的重要参考依据。研修人员派出学校可以与研修人员签订研修协议(合同)书,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考核方式以及研修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和违约责任等。
(三)研修期间,研修人员的管理由派出学校、教师发展基地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研修人员研修期间的表现纳入派出学校对个人的年度考核,研修成果作为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
(四)研修人员考核分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由各教师发展基地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参加集中学习、教学观摩、教学研讨、学术交流、参与教学工作、开展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结业论文以及取得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内容。研修人员应完成教师发展基地的考核要求后按期结业,未结业者,不予延期,并退还研修经费。
七、申报材料报送与审核
(一)申报材料
1.《2025年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项目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以学校为单位盖章提交一式1份,推选人员需要按照优先顺序排序,并提供推荐人员的公示情况材料。
2.《北京市属高校教师发展基地研修项目推荐人员申请表》(附件3)提交一式4份。
(二)材料报送与现场审核
1.电子版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PDF盖章版和Word版各1份,于4月28日16:00前报送至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邮箱。
2.纸质版材料:请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学校为单位,于4月29日9:00—11:30,13:30—16:00前报送至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由中心完成现场审核。
八、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北京教育学院中轴路校区)配楼104会议室,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高校教师发展部。
邮箱:gjf@bjedu.cn
联系人:赵丽、刘依依,电话:8208963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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