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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5〕13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5-03-20

发布日期:2025-04-09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教育部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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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5〕133号

各市属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水平,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按照有关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5〕5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现将市属高校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市属高校提交的需要单位提名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市教委统一提名。本届提名工作采用限额提名方式,如各高校报来项目数超出教育部所设北京市申报限额,市教委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请各高校对提名的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二、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的条件要求。

三、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专用项目和通用项目)均按照《通知》的程序要求提名,请注意各提交环节的时间节点要求。请各高校按照教育部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的材料填写、审核、公示以及提交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高校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2.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3.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4.纸质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如有回避要求,选填。

纸质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请于2025年4月1日前将材料送至市教委科研处(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2号楼615房间)。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翟  昊;联系电话:5553017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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