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5〕13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5-03-20
发布日期:2025-04-09
京教函〔2025〕133号
各市属高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提升高校创新人才自主培养水平,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按照有关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5〕5号,以下简称《通知》),启动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现将市属高校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市属高校提交的需要单位提名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市教委统一提名。本届提名工作采用限额提名方式,如各高校报来项目数超出教育部所设北京市申报限额,市教委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请各高校对提名的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二、基本条件
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通知》的条件要求。
三、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专用项目和通用项目)均按照《通知》的程序要求提名,请注意各提交环节的时间节点要求。请各高校按照教育部重要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的材料填写、审核、公示以及提交工作。
四、材料报送
各高校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提名材料包括:纸质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2.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3.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4.纸质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如有回避要求,选填。
纸质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请于2025年4月1日前将材料送至市教委科研处(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2号楼615房间)。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
(联系人:翟 昊;联系电话:55530172)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