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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5〕88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5-02-19

发布日期:2025-02-28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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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函〔2025〕88号

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要求,现就做好本市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教育部面向全国遴选3000种左右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范围如下:

(一)参与遴选的教材应是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二)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三)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四)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严把思想政治关,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注重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强化教材的育人功能。

(二)突出职教特色。坚持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定位,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教材编写规律,推动头部企业、职业学校、职教专家共同建设,打破传统学科逻辑体系,对标职业标准和岗位能力需求,突出能力培养。

(三)适应产业需求。聚焦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紧贴产业发展方向、行业技术前沿、一线岗位要求,充分融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突显实践性和应用性。

(四)严格把控质量。严格落实国家对教材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教材内容、文字、插图、封面等进行全方位把关。严守出版规范,打造内容精品、编校精心的教材。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避免教材同质化。

(五)严守底线要求。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在民族、地域、宗教、性别、职业、年龄等方面存在歧视、描述不当等相关问题,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违法违纪、学术不端、师德师风等方面问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会同教材出版单位,通过教材第一主编(作者)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材对应的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教指委)申报;教育部直属高校可会同教材出版单位,申报由本校人员担任第一主编(作者)的教材。同一教材,只能选择一种途径申报。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教指委、教育部直属高校参照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分别组织初选,并根据教育部分配的推荐限额进行排序推荐。行指委、教指委、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教材,还须经教材第一主编(作者)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思政、插图和专业复核。行指委、教指委、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教材不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限额指标。

3.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均须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方可报送。

(二)申报限额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推荐限额为165种,将优先推荐符合本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的职业教育特色教材。

1.各类学校申报限额

(1)普通本科高校(含开放大学):每校限报5种。

(2)职业院校(含职教本科、专科高职、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12所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每校限报10种;其他职业学校每校限报5种。

2.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根据职业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3.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2种。

4.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5.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6.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进行申报。

7.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四、材料报送

各申报单位须通过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平台(http://145.civte.edu.cn)提交申报材料。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如下:

(一)确定申报单位联系人。2025年2月25日17:00前,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单位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每单位限1名联系人),并将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w_zcc@jw.beijing.gov.cn。申报单位的平台账号信息及后续工作具体通知将通过各申报单位工作联系人进行传达。

(二)申报单位提交材料。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14日,各申报单位登陆平台为教材申报者创建申报账号,并组织申报者在平台完成提交《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申报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公示后,通过平台统一提交。纸质教材须上传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可建立包含全部推荐教材资料的展示网页,在申报平台填写链接网址,确保网页可正常访问。

(三)省级初评、复核与推荐。2025年3月23日前,行指委、教指委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完成初评推荐的教材(教材第一主编<作者>所在单位在北京),报教育部行指委办公室汇总后,通过平台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进行复核。2025年4月20日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筹组织完成本市申报教材的初评、复核、公示、推荐等工作,统一报送至教育部参加遴选。

五、联系方式

各申报单位要准确把握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有关联系方式如下: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联系人:职成处李哲;电话:13910987509;

教育部直属高校、行(教)指委材料申报联系电话:010-58581407;

申报平台联系电话:010-58556704。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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