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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基〔2008〕12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08-06-03

发布日期:2008-06-1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普通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与中考、会考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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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2008〕12号
各区县教委:

为加速首都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高本市中小学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根据市教委《关于在普通中小学试行电子化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基[2007]12号)要求,2008年9月1日起全市中小学将全部实行电子化学籍管理。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参加中考、普通高中学生参加会考,均通过电子学籍报名。现就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与中考、会考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参加中考

(一)学生所有报名信息均须从CMIS系统提取,要求与中考相关的数据信息按市教委统一要求,完整准确。所有项目都不能为空。

(二)学生报名用照片应为毕业年级第一学期近照。

(三)学校每年应在11月中旬前完成照片更新和数据校验工作。

(四)每年7月底至8月初,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将中考录取结果信息以学校为单位回传给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2008年为7月31日);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返给区县教育信息中心,再由区县教育信息中心发给各学校。

(五)往届生不通过CMIS系统报名。

二、普通高中学生参加会考

(一)学生必须在学籍所在校报名、报考。

(二)学生所有报名信息均从CMIS系统提取。

(三)会考成绩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会考办反馈给各区县会考办,区县会考办返回各学校后导入CMIS系统。

(四)会考报名、报考时间为每年的10月和 4月。各区县教委要指导各学校在随时做好学生数据更新的基础上,提前一个月完成与报名、报考有关信息项的更新和数据校验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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