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13〕55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3-01-25
发布日期:2013-03-06
各区县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要求,创新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运行管理模式,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投资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依托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开展“北京市职业院校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运行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3年3月开始,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实训基地面向本市开设同类专业的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训服务,积极开展相关技术技能培训。
二、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负责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共享型实训基地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建立健全有关章程和管理规范;负责做好需求调研,培训项目开发,制定和发布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和完成年度培训任务;负责做好相关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三、各开设物流类专业的职业院校要加强与北京市商务科技学校的联系与合作,应于每年年初根据本校实际提出培训需求,积极协助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选派专业教师参与协助指导学生实训,并对共享型实训基地的运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各有关学校要密切合作,协同创新,积极探索共享型实训基地的运行管理规律,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基地开展教育教学和服务社会的功能,将基地建设成为多功能、开放式、合作型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联 系 人:苏虹
联系电话:8955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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