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职成办〔2010〕1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0-08-30
发布日期:2010-09-10
京教职成办[2010]1号
各区县教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发展,不断提升质量和水平,为北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之都作出贡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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