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办函〔2013〕15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3-04-18
发布日期:2013-04-25
各区县教委:
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印发<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社区教育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为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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