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基二〔2013〕10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3-05-20
发布日期:2013-05-30
各区县教委: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为落实好《纲要》,我委制定了《落实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方案》,一并印发。
二、请各区县高度重视,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在推进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创新中小学书法教育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机制,不断创新,促进我市中小学书法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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