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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基二〔2013〕10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3-05-20

发布日期:2013-05-3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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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二〔2013〕10号

各区县教委: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为落实好《纲要》,我委制定了《落实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实施方案》,一并印发。
    二、请各区县高度重视,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在推进素质教育,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创新中小学书法教育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完善机制,不断创新,促进我市中小学书法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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