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基一〔2014〕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4-04-16

发布日期:2014-04-28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纲要(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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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一〔2014〕3号

各区县教委:
    为推动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结合近年来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验,广泛听取中小学教师、教科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市教委对《北京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纲要(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市教委基教一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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