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体美办〔2008〕5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08-09-22

发布日期:2008-10-2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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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体美办[2008]5号
各区县教委: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0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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