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体艺〔2015〕5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5-04-14

发布日期:2015-05-0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分享:

京教体艺〔2015〕5号

各区县教委,各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体艺[201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及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善爱国卫生管理体系建设
    各区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爱国卫生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爱国卫生管理工作机制和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工作能力。要将爱国卫生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列入教委、学校的议事日程,落实各部门责任,确保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加强改水改厕,营造卫生、健康的校园环境。
    各区县教委要在2007年实施“农村中小学旱厕改造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厕所基础设施条件,将剩余未改造且具备改造条件的旱厕做进一步改造,并将其纳入到区县中小学校舍日常修缮改造工作中实施,使学校厕所达到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学校卫生厕所建造的指导意见》(教体艺厅〔2004〕10号)和新颁布《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的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厕所的管理,建立必要的厕所保洁和清扫制度,落实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培养学生维护厕所清洁的公共道德品质,养成正确如厕习惯。
    三、加强培训,提高学校开展健康教育的教学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区县教委要加强对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在学校营造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要面向体育与相关学科教师、教研员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工作,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能力。各级各类学校要针对体育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组织专项培训,依据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对于健康教育的内容要求,夯实专业知识,丰富健康教育的教育教学方法。
    四、全员参与、常抓不懈,全面开展教育系统控烟工作
    (一)制定控烟工作方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6月1日将正式实施,各区县教委、各级各类学校首先要结合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以及《全国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无烟学校标准》,本着全员参与、常抓不懈的原则,制定有关控制吸烟工作方案,促进学校控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提高学校控烟管理水平。配合市、区爱卫会共同开展控烟知识宣传、技能培训和监督检查,指导师生掌握控烟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五、关口前移,家庭学校协同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知识宣传与监测督导相结合。各区县要根据季节性高发的传染病进行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学校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做好学校环境卫生的基础上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检查督导工作。
    (二)认真做好学校晨午检工作。中小学校可利用市教委建立的《北京市中小学健康管理家校合作系统——阿里师生》把晨午检工作前置到家庭,为学校赢得传染病防控研判工作的时间,减少传染病传播的机会。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班主任(辅导员)与校医院(校医室)的紧密联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可延误。
    六、加强培训宣传,确保中小学生在校就餐及食品安全
    各学校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卫生管理职责,确保不出现食物中毒等事故。学校食堂和营养餐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安全防范网络,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市教委将配合市爱卫会、市卫生计生委适时组织检查督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4月14日


  • 相关解读:
  •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