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高办〔2011〕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1-11-05

发布日期:2011-11-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动物实验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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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高办[2011]3号



各市属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动物实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动物实验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动物实验安全事故发生。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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