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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体美〔2008〕1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08-09-08

发布日期:2008-09-22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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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体美[2008]13号


各区县教委,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体育教学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核心任务和基本内容,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主阵地,是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进一步深化体育课程教学改革,对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现就加强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已经成为现代教育发展的核心理念和基本要求。在学校体育工作中,体育课程教学是关注全体学生、面向全体学生的最主要途径与手段,是教会学生体育与健康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的主阵地,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磨练意志品质的主渠道,同时也有助于形成和发展学生的审美观和审美能力。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体育课程教学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全市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管理者和教师的主要精力引导到课程教学上来,确保全体学生受益。

2.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的中心任务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加大对中小学体育课教学的投入,加强对中小学体育课程教学的监督与管理,认真实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的新要求和新理念,以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与效率为中心,更新教学观念,在现代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努力探索教学方法的改革,使体育课程教学为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技能”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服务。

二、职责分工

3.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加大对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和体育教师的配备,保证开展日常教学的需求。对目前体育教学条件达不到市规定标准的学校,应制定规划,逐年改善,尽快达标。要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关于开设课程门类和课时数的规定,合理配备体育教师的数量,为实现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创造条件。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抓落实、见实效。市教委和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将建立中小学体育教学管理长效监控机制,坚持常年对区县和中小学校体育课程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中小学体育教学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有效实施;确保体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5.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对中小学校体育课程教学工作的监管力度,逐步形成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学校主管校长负责、体育教研组长落实的三级管理体系。为加强学校体育教研组建设,要坚持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管”的工作思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优秀教研组评选工作,市教委每三年组织一次市级优秀教研组评选工作。

6.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课时规定,确保开齐开足, 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随意占用中小学体育课时。在安排课程时优先安排体育课,以充分利用学校有限的体育场地和器材,消除上午前两节不安排体育课的现象。初中学段要实行男女生分班教学,高中学段必须按照北京市高中课程改革的整体要求,实施模块教学,确保《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有效实施,确保体育课程教学的实效性。

7.中小学校体育教研组要充分发挥体育教学管理和研究的职能,协助学校制定好学校体育工作计划,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组织教师编写学年、学期、单元和课时计划,认真落实《北京市中小学体育学科课堂教学常规》的规定,定期检查教师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针对教学实践和教学改革中的实际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坚持开展常规教研活动,努力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技能。

8.各级体育教学研究部门要充分发挥“研究、指导、服务”职能,关注学校、关注教学,认真研究总结课堂教学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体育教学研究部门在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研究水平的同时,要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和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创新建议;为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建设,要保持与一线教师的联系,参与一线教学指导,解决教师在教学中遇到的困惑和难题;要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促进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专业发展。

9.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确保体育安全的通知》(京教体美〔2005〕17号)要求,建设合格安全的体育场地,装备和使用安全性能达标的体育器械;建立健全体育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形成确保学校体育安全的防护网络,减少体育课堂上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和老师要按照应急预案,积极妥善地进行处理,并保护学校和老师的合法权利;绝不能以安全为由因噎废食,影响体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教学要求

10.认真学习《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积极实践新课程改革的要求。要更新教学观念,钻研教材,对教材进行再创造,努力挖掘教材的隐性内涵,充分发挥教材在知识、技术、能力、增强体质、培养心理品质和思想教育等方面的潜在功能,不断提高体育课综合效益的水平。

11.认真执行《北京市中小学体育学科课堂教学常规》,做好备课、上课、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其中学年计划、学期计划、单元计划、课时计划和成绩考核必须有记录,教育行政部门将在对学校的各项评估中进行检查。

12.加强单元教学的研究和实践。体育教学要取得综合效益,解决教法改革提出的各种问题,需要通过单元教学中各课次教学效果的相互补充和配合来实现,教师要根据各项教材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单元教学的内容和教法安排。

13.要注重体育教学对学生身体形态和机能、体能的促进作用。应着力加强体操类项目的教学,特别是器械体操(技巧、单杠、双杠、支撑跳跃);积极开展田径、球类、民族传统体育、新兴运动项目及韵律活动与舞蹈等的教学,以促进学生身体形态和综合能力的全面发展。

14.要积极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处理好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的关系。加强教法、学法和练法的有机结合,着力研究体育课程教学规律,为学生创设“自己选择、自主练习、自我评价”的条件,并运用观察、讨论、实验、评价和创新性学习等学法,引导学生参与教学过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变被动的肢体活动为主动的全身心的投入;根据学生所处学段、性别、年龄的差异和特征,以及学生在不同项目和素质方面的优势或弱点,指导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课堂练习;运用“群体”效应和竞赛机制,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和勇敢精神;必须切实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努力提高体育课程教学的实效性,逐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努力创设有利于学生主动发展生动活泼的教学氛围,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与锻炼习惯。

15.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学习与借鉴、继承与发展、改革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学习、借鉴别人的经验,要从学习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人手,经过消化,吸收符合本校本人实际的部分,为我所用。继承前人的教学经验,要在现代教育理论的指导下,兴利除弊,在教学实践中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做到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创新。

16.加强体育课堂教学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有机结合。体育教学既要着眼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更要着眼于学生终生体育能力的形成。体育教学要在传授体育与健康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及对体育的兴趣和爱好,掌握参与体育锻炼和娱乐的方法,更要养成终生体育锻炼的习惯。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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