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职成〔2013〕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3-03-07
发布日期:2013-03-14
各有关区县教委,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落实教育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适应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系统培养高技能人才,我委决定在2012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3+2”为主体的中高职衔接办学试验及相关招生考试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拟在17所中高等职业院校、10个专业试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试点学校和试点专业(见附件)。
二、招生计划控制在1360人左右,一般每个试点专业两个教学班(人数控制在70至80人)。
三、各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办学工作试点的通知》(京教职成〔2012〕3号)和《关于“3+2” 中高职衔接办学试点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相关问题的通知》(京教函〔2012〕379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管理力量、教育资源、师资力量组织开展试验工作,做好中高职衔接办学试验招生、培养方案制定、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确保试验工作顺利、健康进行。
联 系 人:张富宇 张 兰
联系电话:51994842 5199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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