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职成〔2009〕2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09-03-12
发布日期:2009-03-18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和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京政发〔2006〕11号),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整体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首都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提出意见。
一、课程改革的必要性
(一)课程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迫切要求
职业教育担负着为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培养大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重任。北京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加快了职业的分化和综合,对中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规格、质量和可持续发展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变化迫切需要学校转变教育观念,以现代职业教育理论为指导,加大课程建设力度,构建体现职业教育规律、具有职业特色、能够满足社会和个人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和劳动者。
(二)课程改革是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
职业教育是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密切相关的一种教育类型,在人才观、课程观和教学观上与普通教育具有本质区别,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各方面也应该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职业教育工作者应当树立多元智能的人才观、工作过程的课程观和行动导向的教学观。职业教育应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为主体,具有真正职业特色的课程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职业教育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课程改革是学校特色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需要
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使职业学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职业学校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以特色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道路。特色不仅体现在学校的管理、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育人环境上,更应体现在课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学校吸引生源要靠硬件设施、与市场紧密结合的专业,更要靠优秀的师资队伍和适应性、针对性强的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课程。
(四)课程改革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课程改革是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有效途径。课程开发、实施和评价过程也是教师把行业企业专家关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工作任务分析以及人才培养方面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以课程的形式转化为教学和评价的过程,是教师的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的过程。课程改革给学校和教师提供了发挥创造性的空间,同时也对学校、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课程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首都经济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新的需求为目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方针,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职业教育课程理念和方法,结合北京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际,校企合作,探索工作过程导向的专业课程改革,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课程改革的目标
探索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开发模式,构建理论实践一体化、与职业资格标准相融合,具有首都特色、职教特点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和课程实施、管理及评价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优质服务。
(三)课程改革的基本原则
1.人本性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生的职业成长过程,从学生即将从事的职业要求和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出发,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为学生顺利就业并能适应职业岗位技术进步与发展的新需要提供基础保障。
2.科学性原则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按照职业教育课程新理念,探索适合职业人才成长的培养模式,满足行业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3.先进性原则
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要反映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时吸纳行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新方法等。
4.实效性原则
要紧密联系专业实际和企业实际,满足学生和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符合职业标准与职业规范,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5.情境性原则
坚持专业课程发展与实训基地建设同步发展,充分满足学生在职业场景中完成专业课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教学。
6.开放性原则
课程改革坚持校企合作,专业骨干教师、课程专家、行业、企业人员共同参与。教学指导方案给学校留有二次开发的空间,引导学校根据专业核心课程标准、针对就业岗位制定课程实施方案,鼓励学校开发具有专业特色的校本课程。
(四)课程改革的组织
采取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结合,学校与企业结合,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和课程专家结合,以实验项目的形式开展。
此次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改革包括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的改革。2008年启动17个专业的课程开发工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教学指导方案和专业核心课程标准。2009年开始进行新课程实施改革实验,当年重点进行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改革,2010年重点进行课程评价和课程管理的改革实验。
市教委组织并成立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课程开发实验工作,并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
聘请国内资深职业教育课程专家成立专家顾问组,负责项目咨询、指导、论证等工作。组织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实验项目专家指导组,负责项目培训、具体指导、阶段论证等工作。
以实验项目的形式,按专业组织学校开展实验工作。课程开发阶段由学校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由市教委确定课程开发组长学校,组长学校牵头该专业课程开发的组织工作。课程开发组由相关职业学校教学校长、专业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项目实施以团队共同研究的方式开展。新课程实施阶段由学校自主申报,经专家评审,由市教委确定课程改革实验项目学校,项目学校组织相关教学资源,根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核心课程标准开展新课程实施实验。市教委和职成教研部门将定期组织实验项目学校进行总结、交流、展示活动。
三、课程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课程结构
改变以往课程结构过于强调理论知识的系统性,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分离,课程内容与岗位实际脱离的状况,适应学生就业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加强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体现职业人才成长规律、理论实践一体化等原则,将课程划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校本课程和毕业实习环节。公共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英语、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等必修课程,课时数不低于总课时数的35%。专业核心课程包括基础的、公共的、对职业岗位群素质形成起导向性作用的专业公共课程,以及针对职业岗位、具有典型职业特征、对职业能力形成起重要作用的专业方向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毕业实习环节课时数不低于总课时数的50%。校本课程是学校自主开设的特色课程,课时数不超过总课时的15%。
(二)课程内容与实施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改革的重点是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1)德育课程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8〕7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京教德〔2007〕6号),发挥德育课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德育大纲要求,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和《哲学与人生》等必修课程,同时针对首都地区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等德育选修课程,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德育课程体系。要加强德育课改革,改变过去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探索以学生为主体,以能力为本位,以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具有职业学校特点的德育课教学模式、教学方式,增强德育课教学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积极探索德育课在社会实践和班级活动中的新形式,探索在专业课和文化基础课中渗透德育的途径和方法,实现德育手段的多样性。
(2)文化基础课程
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要求,开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等必修文化基础课。积极探索并实施分层次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指导并帮助学生增强学习信心,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同时根据学校特色、专业特点以及学生兴趣、个性发展和终身学习的需要开设选修课程。
(3) 体育与健康课程
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要求,开设体育与健康必修课程。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传授体育与健康的基本知识、体育技能和方法,通过科学指导和安排体育锻炼过程,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增强体能素质、提高综合职业能力,养成终身从事体育锻炼的意识、能力与习惯,提高生活质量,为全面促进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服务。
2.专业课程
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要使学生在获得与企业发展需要相一致的职业能力的同时,打好综合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基础,拓展职业发展空间,为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奠定基础;要打破以学科知识逻辑性、完整性为特征的传统课程体系,以工作任务为线索确定课程设置,按照工作过程的实际需要来设计课程,以工作任务来整合理论和实践课程内容;课程内容要和企业生产服务的实际需要和工作任务相一致,按照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原则进行合理的选取和排序,课程内容突出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和新方法;要以典型产品或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教学活动,以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方式组织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完成任务或情境模拟的实践过程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形成职业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意识,真正做到在工作中学习,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发展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要将职业资格标准纳入课程标准和考核标准,强化技能训练,实现职业资格培训和专业教学的融合。
教学是课程的实施过程,是课程改革取得实效的关键。各职业学校要依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校专业教学实施方案。并要组织任课教师针对工作过程导向课程模式的特点,进行行动导向的教学设计。在教学中要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和行动导向的教学观,以项目、案例等为载体,设计理论实践一体化课程教学。要以课程改革为契机,探索适应新课程的教学模式。变革传统的“课堂为中心”、“教师为中心”、“教材为中心”,以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方法, 探索在实际工作情境中不断关注学生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通过“做中学,学中做”,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全面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支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熟练掌握企业生产技术、了解国内外专业、课程发展状况及较强课程实施能力的一流的教师队伍。
要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建设与行业企业生产技术同步、具有真实或模拟仿真的职业氛围和产学研一体化的实训基地,满足新课程实施的需要。
要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工学交替”,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三)课程考核评价
要建立评价目标多元、评价方法多样,重视学生发展和教师成长的评价与考核体系,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一是评价要关注学生的知识、技能、学习过程和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生的智力类型与学习特点,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已有水平上的发展,发挥评价的诊断和激励功能。二是评价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强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三是对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应体现职业能力目标,注重过程性、综合性的评价,坚持评价主体、评价方式的多元化。
(四)课程管理
职业教育课程实行国家、市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北京市教委依据国家课程管理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本市实施国家课程的计划,制定本市课程建设政策和方案,制定颁布北京市重点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核心课程标准。各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教学实施方案,开发校本课程,组织教学实施。在教学中要更新教学管理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管理方式,探索建立与新课程体系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要在科学规范的同时,有一定的灵活性,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为课程的实施创造条件。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改革教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保证教学质量。
四、课程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课程改革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为确保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委成立课程改革领导小组(附件1)和专家指导委员会(附件2),统筹协调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研究课程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和规范学校的课程改革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也要成立相关的领导组织机构,为课程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
(二)政策保障,经费落实
为保障我市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市教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经费投入、教学管理、督导评估等相关配套政策。同时将定期组织交流各区县和学校课程改革经验,共享资源和信息,研究解决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推动课程改革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加强教研 ,提供服务
市、区职业教育教研部门要加强课程改革的专项研究和指导。加强教研队伍建设,要逐步建立起面向全体职业学校的教研网络,对课程改革实践进行指导。收集课程改革的有关信息,介绍改革动态,咨询答疑,建立畅通的课程改革信息沟通渠道。 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研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一线教师就课程改革项目开展学习、培训,转变观念,提高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能力。组织开发相关的教学资源,为课程改革提供科研支撑。
(四)校企合作,互惠共嬴
企业的全过程参与是课程改革成功的重要保证,要主动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积极探索校企合作的新模式。聘请企业一线有经验的技术专家参加专业课程的开发和教学设计与实施,确保课程改革符合企业实际,满足企业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需求。
(五)学校重视,教师主体
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课程改革工作。学校要加强领导,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充分调动教师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发挥教师在课程改革中的主体地位;一线教师要加强学习、积极投入到课程改革的工作中,团队合作,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专业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