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人〔2014〕15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4-10-31
发布日期:2014-11-18
各区县教委: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经市教委2014年第14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实施北京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现就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1.依据教育部有关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标准体系,充分整合首都信息技术教育的优质资源,深入研究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条件配备情况与教师的应用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的系统设计,力争在2017年底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师的新一轮全员培训,并在“十三五”期间探索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的常态化机制。
2.通过系统性设计、常态化培训,不断提升全体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通过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以评促学,激发教师持续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建立教师主动应用机制,推动每位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自觉有效地应用信息技术,并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面向全员与分级实施
3.建立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的市、区(县)、校三级管理与实施体系,将培训纳入教师培训的必修学时,原则上每年培训不少于10学时,五年累积不少于50学时,并按《北京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京教人〔2012〕7号)的规定进行学分认定。对于在“十二五”时期已经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教师,通过信息应用能力培训所获得的学分记入“十三五”继续教育学分。通过推动学分应用和自主选学,激发教师的参训动力。
4.市教委组织实施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提升培训,建设教师选学平台,完善专项培训体系,委托市级培训机构开发培训课程、咨询指导、进程监管及辅导教师培训;区县教委通过专项培训,组织开展本区域教师全员培训,负责辅导教师选送与管理、参训学员组织与管理,以及培训进程与效果的了解、反馈;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作为校本研修的重要内容,具体负责落实参训教师的时间保障、学习进程监管,促进教师学用结合。
三、完善标准与模式创新
5.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培训课程标准和能力测评指南等政策指导性文件,针对北京市中小学校信息技术配备的实际条件与应用情况,建立北京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体系,有效引领全体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指导各区县和中小学校进行培训监管、效果评价和应用推动等环节的工作。
6.根据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师学习的特点,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推行网络研修、现场实践与面授指导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进一步强化情境体验,确保实践成效,促进教师边学习、边实践、边应用、边提升;建立学习效果及时监测与反馈机制,确保培训质量。结合教育部“国培计划”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推动建立以校为本的常态化培训机制。
四、课程建设与资源生成
7.通过比较遴选或招标方式,与专业机构合作,建设培训平台;依托现有资源,汇聚各区县、中小学校和市级培训机构多年积累的课程资源,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标准(试行)》(教师厅函〔2014〕7号),按照技术素养类课程、综合类课程、专题类课程、教师专业发展课程等四个方面开发培训课程。
8.加强培训过程中案例的收集与加工,探索开发微课程资源,注重生成信息技术应用的支撑性资源,以满足教师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同时,实现与兄弟省市和国家平台的资源共享。
9.市教委负责课程审核遴选工作,依据《课程标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拟纳入能力提升工程的培训课程,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遴选出高质量的课程资源,建立优秀培训课程资源库。
五、能力测试与应用转化
10.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训前、训中、训后测评。根据教育部制定的能力测评指南,开发适合我市实际的测评工具,建立网络测评系统,主要通过教师网上自测和基于案例的情境测评,达到以评促学、以评促用的目的。
11.根据测评数据分析教师的深层需求,并及时调整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确保全体教师应用能力得到提升;市区两级培训机构要根据测评数据制定完善的培训方案,确保按需施训;中小学校要分析测评数据,找准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展校本研修;教师要根据测评结果,分析自身差距,查漏补缺,合理选学。
12.区县教委要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列入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和校长考评的指标体系。中小学校要将信息技术应用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13.我市将通过示范课评选、教学技能比赛和优秀课例征集等活动,发掘推广应用成果,形成良好应用氛围;通过建立信息技术应用示范校等举措,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的综合创新。
六、组织保障与监管评估
14.强化系统设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市教委制订提升工程具体实施的工作计划,形成规划实施方案,向全市发布并做好充分的宣传动员工作。2014年正式启动试点培训,力争在2017年底完成一轮50学时的培训,并建立和正式实施常态化的年度培训机制。
15.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教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能力提升工程的顶层设计、经费保障和组织领导;成立执行办公室,设在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组织管理的具体工作;成立专家组,负责研究、指导和咨询等工作;采取招投标机制,遴选具备资质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将信息应用能力培训平台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实施精细化管理。区县教委负责本地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制定管理办法,落实相关政策。中小学校长是本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整合资源,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16.保障经费落实。市教委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平台建设、培训实施、资源开发和测评监管等工作。区县要安排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本地教师全员培训。中小学校要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为本校教师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创造良好条件。
17.做好监管评估。市教委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提升工程实施的监管评估工作。区县教委要重点加强中小学校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的监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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