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人〔2015〕1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4-07-25
发布日期:2024-07-25
各区县教委、燕山教委,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关于外省市调入北京的特级教师重新认定的过渡办法》已经市教委2015年第3次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7月15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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