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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人〔2011〕8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1-12-31

发布日期:2012-01-1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时期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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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人〔2011〕8号

各区县教委:
    为加强幼儿教师的培训,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十二五”时期中小学干部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1〕55号)、《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十一五”时期本市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经验以及“十二五”时期幼儿教师队伍实际状况,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和北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任务,立足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需求,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促进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高;根据幼儿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开展全员参与的分层分类培训,促进幼儿教师教育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重视新入职幼儿教师培训,确保尽快适应岗位工作;加强农村幼儿教师培训,推动区域均衡发展,促进北京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培训对象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幼儿教师培训对象是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中的在职教师。包括各类幼儿园、区县教师培训机构及教研机构等承担幼儿教师培训与研究工作的在职教师。
    三、培训内容
    幼儿教师培训内容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园本课程三部分,其中必修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两类。
    公共必修课程:教育政策法规、幼儿教师职业理想与道德、幼儿教育心理学。
    专业必修课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幼儿教师教育技能、幼儿教育评价。
    选修课程:幼儿教育科学研究、学前教育史、教师心理健康指导、幼儿行为问题观察与辅助治疗、幼儿园安全教育、0-3岁婴幼儿教育、教育经典阅读、现代信息技术与幼儿园教育、人文社会与现代科学知识等。
    园本课程:园本教研的理论与实践等。
    四、重点培训计划
    在市教委统一领导下,由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牵头,整合市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幼儿教师培训研究,全面支撑重点培训计划,促进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科学发展。
    (一)幼儿教师师德建设计划
    高度重视幼儿教师职业道德课程建设与培训,深刻认识幼儿教育的特殊性与基础地位,进一步深化职业认知,深厚职业情感,坚定职业信念,促进幼儿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新入职幼儿教师培训计划
    加强新入职幼儿教师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基本教育技能培训,树立正确的幼儿教育理念,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理解幼儿教育职业道德的内涵,缩短职业适应期,尽快成为合格幼儿教师。
    (三)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加强幼儿园骨干教师专业能力培养。进一步优化幼儿园骨干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深刻认识制约自身职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实现自我超越,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幼儿教师教育素养提升培训计划
    了解幼儿教师发展状况,立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通过分层分类培训,全面拓展幼儿教师的教育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的能力。
    (五)农村幼儿教师培训计划
    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农村特色,充分挖掘农村资源的培训价值,加强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教师的师德素养、专业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城乡幼儿教育均衡发展。
    (六)幼儿园管理者培训计划
    学习先进教育理论,以人为本,培养幼儿园管理者的战略规划和统筹管理能力,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以及科学的教育评价能力,全面提升幼儿园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七)培训者培训计划
    以先进培训理念为指导,通过进一步拓展教育视野,促进对学前教育内涵的深刻理解,全面提升培训者教育素养;着力培养幼儿教师培训规划和组织管理能力,培训需求调查研究能力,培训课程设计与教学能力,培训评价能力,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及培训者境外培训计划
    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选派100名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及培训者进行国际合作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多元文化视野,有较强幼儿教育研究能力,能够有效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的优秀幼儿教育工作者,以更好地发挥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培训者的引领辐射作用。
    (九)幼儿园教师培训支持系统建设计划
    实施以培训质量保障、培训质量评估、培训制度建设为核心的培训工作管理计划,确保培训质量稳步提高;实施以幼儿教师培训为主题的课程资源库建设,服务幼儿教师培训;构建以教师资源为主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师资资源信息共享;实施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各区县幼儿教师培训和教研机构共同参与的科研共同体建设计划,为幼儿教师培训提供支持与指导;建设20个左右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培训基地,提供更加丰富的培训平台;办好《北京市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信息》,加强培训研究,交流培训经验,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幼儿教师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组织实施
    在市教委的领导下,加强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在全市幼儿教师培训工作中的统筹管理职能,强化对全市幼儿教师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质量监控、研究宣传、总结评估、信息服务以及基地建设等工作职能;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区县幼儿教师培训管理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的工作机制。
    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协助市教委落实幼儿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区县幼儿教师培训的指导,负责必修课程规划设计;做好市级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幼儿教师教育素养提升示范性培训计划、农村幼儿教师培训计划、幼儿园管理者培训计划、培训者培训计划、幼儿园学科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及培训者境外培训计划、幼儿园教师培训支持系统建设计划的组织与实施。
    区县教师培训基地配合市级培训机构组织落实必修课程培训,规划实施选修课程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幼儿教师师德建设计划、幼儿教师素养提升全员培训计划、新入职幼儿教师培训计划以及其他幼儿师资培训;协助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实施幼儿园教师培训支持系统建设计划;负责园本培训的组织指导与管理。
    幼儿园积极配合市、区县培训机构实施的各种培训,园长是幼儿教师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根据园情规划实施园本培训,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
    其他事项参照《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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