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财〔2010〕40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10-12-17
发布日期:2011-01-14
京教财[2010]40号
各区县教委、财政局,各市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为便于加强管理、规范支出,保证学生稳定的生活水平,市教委、市财政局决定对大中专学生生活物价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大中专学生生活物价补贴标准
(一)市属普通大专院校:每生每月60元
(二)市属院校师范专业:每生每月200元
(三)市属院校农学专业:每生每月200元
(四)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每生每月58元
(五)市属中等师范学校:每生每月80元
二、学生生活物价补贴的经费来源仍由原渠道负担。在“教育”类“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款下“助学金”目级科目下的“学生物价补贴”节级科目中列报。
三、本通知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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