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0〕154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0-05-21
发布日期:2020-06-01
京教函〔2020〕154号
各区教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工作,教育部研究制订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实施指南》。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财务司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实施指南>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5号)转发给你们,请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中参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5月21日
扫一扫分享本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