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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人〔2020〕15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0-08-12

发布日期:2020-08-25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等3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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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人〔2020〕15号

各区教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师德修养)〉等3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厅〔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在教师培训组织实施工作中参照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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