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20〕396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0-09-18
发布日期:2020-09-23
京教函〔2020〕396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指南〉的通知》(教财厅函〔2020〕8号,以下简称《指南》)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贯彻国家和北京市工作部署。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以及发展职业教育的形势要求下,切实提高认识,深入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根据《指南》要求,市、区教育职成、财务、信息、资助等部门和单位落实职责分工,并分级指导各级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发挥业务监督和管理职能,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各级中等职业学校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具体执行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加强人员保障,细化操作流程,扎实做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突出重点。学生资助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以《指南》为指引,推动资助和信息化技术融合,全力确保资助对象、标准和资金发放时间精准。继续深挖学生资助工作内涵,强化资助育人成效,全面提升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水平。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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