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体艺〔2020〕8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0-09-17
发布日期:2020-09-23
京教体艺〔2020〕8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十三五”规划和《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有关要求,根据《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管理办法》中市教委每三年对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进行重新评审和认定的相关要求,市教委定于2020年9月至12月对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进行评审和认定。现将《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评审和认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区实际情况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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