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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科技、教育/其他

发文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京教计〔2020〕33号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成文日期:2020-10-22

发布日期:2020-10-28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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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计〔2020〕33号

各相关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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